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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州现房抵押公积金贷款条件

2017-05-25 18:13

  贷款条件:

  1、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,且连续缴存时间达6个月以上。欠缴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职工不能申请贷款

  2、职工的父母、子女等直系亲属购房的,可以以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
  3、借款申请人须提供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2年内的购房合同或填发时间未超过1年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;所购房屋性质为住宅。

  4、职工以本人或他人现住房作抵押,必须符合房产部门抵押担保规定。

  5、借款申请人须提供购房合同总价款30%以上首****或收据(**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的,提供20%以上的首****或收据)。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,提供60%的首**证明。

  6、以填发时间未超过1年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申请贷款的须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**。

  7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已办 理公积金贷款,尚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。职工所购房屋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,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
  贷款材料:

  1、房产局监证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(附复印件);

  2、首****或收据原件(附复印件)。

  3、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薄原件(附复印件);

  4、借款人夫妻双方身 份证原件(附复印件);

  5、借款人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;

  6、借款人结婚证或婚姻证明原件(附复印件);

  7、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(附复印件2份);

  8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《现有住房情况证明》;

  9、借款人用他人的房产抵押的,还需提供被抵押房产夫妻(抵押人)身 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,并到“中心”面签抵押合同。(房产不是国有土地、共有人为未**人的均不能用于抵押)

  贷款流程:

  1、中心前台**填写贷款资料

  2、“中心”认可的房产评估机构评估抵押房产,借款人将评估报告送到“中心”前台

  3、中心审批

  4、办 理他项权证

  5、到受托银行填写借款借据、开立银行还款帐号

  6、受托银行放款

  7、到受托银行按月还款。

  可贷金额、期限及利率:

  1、贷款金额按下述条件中的*低数取值。

  (1)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%。

  (2)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%,**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的,不超过80%。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,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40%。

  (3)贷款金额*高不得超过35万元。

  (4)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%。

  2、贷款期限*长不超过25年,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。

  3、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,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,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利率的1.1倍。

  注意事项:

  (1)借款申请人带齐贷款所需资料在“中心”前台办 理贷款,填写贷款资料。

  (2)每周三个贷科上报审批,周四“中心”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。

  (3)“中心”批准贷款后,由个贷科通知借款人领取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》、评估报告、他项权证申请表,并持房产证、被抵押房屋夫妻双方身 份证、结婚证到房产局办 理《房屋他项权证》。

  (4)抵押人凭身 份证到房产局“权证发放”窗口签字、交费后,通知“中心”工作人员领取《房屋他项权证》。

  (5)“中心”向受托银行传递贷款资料,借款人到受托银行签借款借据、开立还款帐户。

  (6)“中心”委托受托银行将借款划入借款人帐户。

  (7)借款人按银行通知时间每月到受托银行还款。